施工用电电源采用TNS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应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即不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低压供用电系统中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事故和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其中第三级是间接接触电击保护。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如没有专用仪器也可以利用相线直接触碰接地装置的试验方法。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进行动作试验时,严禁用相线直接触碰接地装置。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其中止()级是间接接触电击保护。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经查验未发现故障原因时,()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而不得连续强送。
选择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时,应充分考虑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
凡已退出运行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再次使用之前,应按规定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县供电企业应跟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及运行情况,每()抽取同批次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为检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其试验项目为()。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