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必须采取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样的方式,对潜在的操作风险损失建立监管资本。()
我国《商业银行法》在银行资本方面规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权重使用标准法。()
为什么在实践中总的经济资本的估计是通过横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简单加总来估算?()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的计量范围一般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根据我国监管机构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可采用()来计量市场风险资本。
“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程度的基本标准,反映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初级法,银行使用每笔贷款的违约概率来确定风险权重。公司贷款A的风险权重为15.38%,在不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情况下,对应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为()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可采用()来计量市场风险资本。
银监会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只需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提资本,不需要对其他主要风险和剩余风险计提资本。
某商业银行目前的资本金为40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100亿元,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若要使资本充足率为8%,则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亿元。
未经银监会核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时要遵循分步达标的原则,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使用基于()来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并据此计算信用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风险。
2013年1月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对商业银行营运资本的定义、风险头寸的计量以及风险度确定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除纳入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内容外,还将操作风险等因素囊括进来。
内部评级法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自行预测()等信用风险因素,来计算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某商业银行有国家资本、法人资本等实收资本2550万元;资本公积8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各种准备金34万元;各项存款62000万元;发行金融债券12000万元;借入资金3416万元;资产总额80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28000万元,其风险权数为100%,住房抵押贷款25000万元,其风险权数为50%,持有国债和现金共计27000万元,其风险权数为0%。该银行可以通过()来扩大风险权数小的资产比重。
农业银行现行的经济资本计量方案涵盖范围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包括境内、外分行,但不包括内设部门等。
按照《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分步达标的原则,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银行应先开发的计量模型不包括()。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已知某商业银行的资小总额为20亿,核心资本为5亿,附属资本为2亿,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80亿,并且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为20亿,那么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
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5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900亿元,市场风险价值(VaR)为8亿元。依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
假设某银行资本为1000,扣除项为400,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500,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200,则资本充足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