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男,36岁。因肺部感染出现反复发热,体温高达39.5℃,医嘱予抗生素治疗,乙醇拭浴降温。护士为该患者进行乙醇拭浴,下列哪项做法不正确()。
患者,男,23岁,因上呼吸道感染,剧烈咳嗽,持续发热而就诊,测体温持续在39~40℃左右一周时间,且一天内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1℃。其热型为()
患者,男,35岁,发热、乏力、全身多处淋巴结可触及,近几个月消瘦明显,体温39℃。查抗-HIV阳性,既往有吸毒史,诊断艾滋病。护士为该患者采取护理措施,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患者男,23岁。发热待查。体温最高可达39℃,护士要求患者对侧腋窝再测一次,患者犹豫了一下,告诉护士自己为了多休假在测体温前先在腋窝放置热水袋再测体温,希望护士为其保密,护士答应替她暂时保守这个秘密,但是要求他尽快出院。对于这个患者的这个保密要求,护士的正确做法是()
患者,男,30岁,高热待查,体温39.8℃,遵医嘱行酒精拭浴降温。错误的操作方法是()。
患者,男,23岁,因上呼吸道感染,剧烈咳嗽,持续发热而就诊,测体温持续在39~40℃左右一周时间,且一天内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1℃。对其发热护理下列哪项不正确()。
患者,男,30岁,高热待查,体温39.8℃,遵医嘱行酒精拭浴降温。体温降至何种程度应取下头部冰袋()。
患者,男,23岁,因上呼吸道感染,剧烈咳嗽,持续发热而就诊,测体温持续在39~40℃左右一周时间,且一天内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1℃。对其发热护理下列哪项不正确()
患者男,23岁,农民。因发热5天入院,体温最高39.6℃,发热前伴寒战,无咳嗽、咳痰、腹痛、腹泻、头痛等。尿量减少。自服感冒药物,症状无明显缓解。查体:T38.9℃,R28次/分.BP80/60mmHg,神志清楚,双肺呼吸音清晰,心率108次/分,律齐,肝脾未触及,双下肢不肿。血WBC23.2×10/L,N86%,可见中、晚幼粒细胞,尿常规WBC3~5个/HP,蛋白(++)。对该患者的治疗不正确的是()
患者,男,23岁,因上呼吸道感染,剧烈咳嗽,持续发热而就诊,测体温持续在39~40℃左右一周时间,且一天内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1℃。其热型为()。
患者男,23岁。发热待查。体温最高可达39℃,护士要求患者对侧腋窝再测一次,患者犹豫了一下,告诉护士自己为了多休假在测体温前先在腋窝放置热水袋再测体温,希望护士为其保密,护士答应替她暂时保守这个秘密,但是要求他尽快出院。护士的这种做法()
患者,男,30岁,高热待查,体温39.8℃,遵医嘱行酒精拭浴降温。常用的酒精浓度为()。
患者男,50岁。脑出血入院,入院3天后发热,体温39.5℃,遵医嘱行全身物理降温。护士采取何种物理降温措施降温效果最好()
患者,男,30岁,高热待查,体温39.8℃,遵医嘱行酒精拭浴降温。酒精拭浴后观察降温效果,为病人测体温应在拭浴后()。
患者,女,43岁,以“发热、腹痛、腹泻3天”为主诉入院,每日排便次数可达10余次,体温39.3℃,左下腹压痛明显。经检查患者诊断为“细菌性痢疾”,护士为患者采取的护理措施,下列哪项不正确()。
患者,男,56岁,因发热待查入院。护士在给患者采血时发生锐器伤,应首先采取的措施是()
患者男,18岁。发热待查入院。入院后查体温39.8℃,脉搏112次/分,呼吸24次/分,24h体温波动在1℃以上,最低体温仍超过正常水平,持续3天不退热。物理降温时,宜采用()
患者男,18岁。发热待查入院。入院后查体温39.8℃,脉搏112次/分,呼吸24次/分,24h体温波动在1℃以上,最低体温仍超过正常水平,持续3天不退热。 患者的热型呈()
患者,女,22岁。发热待查收住入院。体格检查:体温39.8℃,脉搏122次/分,呼吸28次/分,血压108/70mmHg,神志清楚,急性面容。患者诉头痛剧烈。入院护理的首要步骤是()
患者,女,34 岁。发热待查。体温最高可达 39℃以上,一般状况尚可。护士再测体温并在旁守候,39.3℃。护士要求患者对侧腋窝再测一次,患者犹豫了一下,告知护士自己为了多休假在测体温前先在腋窝放置热水袋再测体温,希望护士为其保密。护士答应替她暂时保守这个秘密,但是要求她尽快出院。问题 1:护士的这种做法()
患者男,38岁。主诉反复寒战,发热1周。体温骤升骤降最高达39.5C,很快降至正常,隔日发作一次,今晨因再次出现高热,急送入院。疑似疟疾,护士为其监测体温。102.该患者用过的体温计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病例病人,男,52岁,发热待查入院,T39.8℃,护士遵医嘱为其乙醇拭浴。乙醇擦浴前,先置冰袋于头部其目的是()
病例:患者,男,22岁,近日来感觉身体极度不适,伴发热,遂入院治疗。入院当日体温最高时达39.4℃,最低时为37.6℃。●30分钟后重测体温,在体温单上绘制符号是()
10、患者,女,51岁,发热待查入院,T 39.8℃,护士遵医嘱为其乙醇拭浴。乙醇擦浴前,先置冰袋于头部,其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