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宪法规定,2004年美国举行总统大选,布什击败克里获得连任,那么他任期是到:()
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正确的是()①巩固了独立战争胜利的成果②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③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民主性④存在种族歧视等局限性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领导人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根据各国的宪法,总统有权解散议会的国家有:()
“为获得同性恋群体的支持,奥巴马以《联邦婚姻保护法》具有歧视同性恋为由,决定联邦政府停止执行此法。国会表示反对,于是奥巴马宣布解散国会,并下令全美各州必须执行总统的命令。为此,加利福尼亚州对奥巴马及政府提出违宪诉讼,最高法院以总统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为由,不予受理。”结合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判断材料中的错误有()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的内容有()。 ①美国是联邦国家 ②实行总统制③规定华盛顿为美国第一任总统④确定华盛顿为首都
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2008年3月7日宣布,根据统计结果,()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1875年法国制宪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时各派争执不休,共和派议员瓦隆提出一项修正案:“为了选举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一个国民议会,选举以绝对多数进行,总统任期7年,可以连选连任。”该修正案以353∶352票获得通过,以迂回的方式肯定了共和制度。这反映了()
根据美国宪法,选举总统的是()
“任何联邦法院的法官或最高法院的法官,年届七十,而不利用退休的机会享受养老金,当时在任的总统,应按宪法要求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任命一名新的法官。”关于罗斯福总统这一呼吁改革法院的演说,下列评价不正确的是()
自18世纪末开始法国在争取民主宪政的过程中君主派和共和派进行了长期斗争,1875年,两派妥协而通过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最终确立民主共和制。在这部宪法内容中反映君主派主张的是()①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一样有立法创意权,法律须由总统公布、监督并保证实行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统帅、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③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④议院议员由成年男子选出,任期四年
()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每次任期6年,但可连选连任。
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两院联合组成的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内阁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负责”;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皇帝在军事、财政问题上享有否决权。”这说明英、法、德三国()
美国1787年宪法以分权与制衡为出发点,确立了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这种分权制衡的机制体现在()。 ①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 ②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之间 ③国会参众两院之间 ④总统与内阁之间
2012年法国总统选举的第一轮投票于4月22日举行,最终人民运动联盟候选人萨科齐和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脱颖而出。5月6日,法国举行第二轮投票,奥朗德获得51.62%的有效选票,萨科齐获得48.38%的有效选票。左派领导人奥朗德当选为法国总统,任期自2012年至2017年。按照法国1875年宪法,法国总统()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规定()。
5月7日,俄罗斯联邦新一届总统()在克里姆林宫宣誓就职,正式开始其第四个总统任期,这也是俄罗斯现代历史上的第七次总统就职仪式。
根据2008年宪法,缅甸是一个总统制的联邦制国家,将实行什么样的制度:
多少年是美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总统的任期?()
最富于传统的德国国家象征就是联邦之鹰。德国总统、联邦参议院、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议院均以不同的鹰为标志。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不受任期限制的职位是( )。
俄罗斯联邦新一届总统_____5月7日在克里姆林宫宣誓就职,开始其第四个总统任期。
印度的联邦院共250席,由总统指定12名具有专门学识或实际经验的议员,和不超过238名各邦及中央直辖区的代表组成,任期( )年,每两年改选1/3。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的任期()年,最多连任()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