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于2016年9月因病逝世,他生前持有某挂牌公司股份150万股,占总股本的1.5%,他母亲已于2000年去世,父亲尚健在,他与配偶林女士有一子二女,女儿均已成年,儿子尚未成年,现需要办理继承非交易过户业务。假如此财产包含有夫妻共同财产,无人放弃继承权且均分的前提下,王先生儿子能继承()。
南宋孝宗时期,张员外年事已高,膝下仅有一女,已经出嫁,张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张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男方婚后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夫妻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如妻有一外祖父,夫没有继承人,推定()。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行政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应适用专门仲裁的相关规定。()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家庭是指建立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继承、收养关系基础上,由夫妻和一定范围亲属结合组成的一种()。
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在收养期间因收养关系而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财产()。
小美五岁时被杨姓夫妻收养照顾。成家后也一直承担着照顾杨姓夫妻的责任,杨姓夫妻曾立下遗嘱:其居住的私房由小美继承。在夫妻二人车祸意外离世后,杨姓夫妻的亲生孩子认为小美不是杨姓夫妻所生,不能继承该私房。对此,大家有同见解,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
宋代收养宗世子作为皇帝继承人有()。
老赵夫妇育有一子小明,后又依法收养一名孤儿小亮。近日,老赵与父母赴高原旅游途中,老赵不幸遭遇雪崩去世。根据《继承法》,小明有权继承老赵遗产的( )。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下列情况下将丧失对配偶的遗产继承权:第一,();第二,(),第三,(),第四,()。
1987年周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周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51年)死亡,生一子甲(1979年死亡),甲遗一女乙;次子(1967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82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第四代),已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问谁有继承权?( )。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同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家后,甲丙甚是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1971年李某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59年死亡,其子甲于1970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1968年死亡,遗有一女丙;李的女儿196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对李某财产有继承权的是()。
公民段某于2007年3月遇车祸意外死亡,粱某与段某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近十年,并生了孩子段丙。段甲是段某与前妻曾某共同收养的孩子,段乙是段某与曾某所生的孩子,那么,()对段某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