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
自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减免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d内,事故发生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自坍塌事故发生之日起( )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帐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或者()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账户之日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向税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若火灾事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及时补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