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验动物的防疫与质量检测规定: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详细记录。实验动物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及人畜共患疾病时,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内容应该包括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编号、动物品种品系、动物质量等级、动物规格、动物数量、最近一次的质量检测日期、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负责人签字,()等。
实验动物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检测取样数量:每个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和兔生产繁殖单元以及每个犬、猴生产繁殖群体,根据动物多少,取样数量也不同,群体大小100~500时,取样数量为()。
未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可饲养、繁育实验动物供本单位使用,如用于教学等,但不得经营实验动物。
()突出了省检测机构职责:省实验动物监测机构负责向申请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检测报告,配合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实验动物的质量调查、质量标准研究、科学研究等工作。
取得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无需自己对饲养、繁育的实验动物进行质量检测。
对单位实验动物质量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由哪一部门负责。()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什么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什么单位?
实验动物的防疫原则之一是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对保种的动物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种群。
修订后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业务要求、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程序、实验动物应用条件标准、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条件以及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动物福利及()等有关内容。
修订后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程序、实验动物应用条件标准、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条件以及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动物福利及生物安全等有关内容。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实验和利用实验动物生产药品、生物制品的单位。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实验动物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
湖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挂靠在湖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全省实验动物微生物、寄生虫、遗传、病理、环境设施、笼器具和饲料营养质量检测工作
湖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挂靠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实验动物微生物、寄生虫、遗传、病理、环境设施、笼器具和饲料营养质量检测工作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取得()。
()明确规定了省实验动物监测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测试工作。本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实行许可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取得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必须对饲养、繁育的实验动物按有关国家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出售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
使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研、检定、检验和以实验动物为原料或者载体生产产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颁发的()
负责检测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及相关条件,为许可证的管理提供技术保证部门是()。
湖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仅负责生产繁殖单位实验动物质量的检测
实验动物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检测取样数量:每个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和兔生产繁殖单元以及每个犬、猴生产繁殖群体,根据动物多少,取样数量也不同,群体大小<100时,取样数量为()。
取得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必须对饲养、繁育的实验动物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测.
实验动物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检测取样数量:每个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和兔生产繁殖单元以及每个犬、猴生产繁殖群体,根据动物多少,取样数量也不同,群体大小<100时,取样数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