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可以免于追究责任。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生产安生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9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则根据规定,造成该后果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内不接受其作为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项目负责人已退休的,被发现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可以免于追究责任。
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下列哪些情形情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上级督查、群众反映或者()自查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情况没有明显改观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由于勘察、设计的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给予勘察、设计单位的行政处罚有()。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综合楼主体出现了严重的不均匀沉降,根据关于《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负主要责任的工程参建单位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内不接受其参加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投标,其项目部负责人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至少()内不接受其作为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中,发生下列()事故,对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至少六个月内不接受其参加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投标,其项目负责人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至少两年内不接受其作为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7人重伤,则根据规定,造成该后果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内不接受其作为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中,发生下列哪些事故,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不接受其参加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投标,其项目负责人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不接受其作为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
第397题:某工程项目发生以下事故: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张经理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监理单位总监王某无视现场安全隐患;包工头李某强令小赵违章冒险作业, 结果小赵死亡;国有建设单位负责人陈总收受安装公司高某的钱财, 并为其谋取不当利益。则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第65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了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的情形,该情形不包括()。
第69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发生质量事故时,应该处单位罚款数额()的罚款。
第141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应进行责任追究。就其执行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146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发生本办法 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第147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发生本办法 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责令停止执业()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148题:《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下列信息,同时通过其他便捷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一)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执照、信用信息和服务咨询投诉电话,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三)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四)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涉及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明细(六)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费用分摊情况(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包括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等(八)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和第八项应当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第五项至第七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