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团体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捐赠额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捐赠扣除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
《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所得收入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
2005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为l600元;另外,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每月()元的附加减除费用。
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所得收入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该比例为( )。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下列属于扣除范围的是()。
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了100天的自然人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发生的下列捐赠支出中,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有()。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规定天数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该规定天数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