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罚款。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兽用非处方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印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如何处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需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
兽用处方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还应当印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警示内容,其中兽用()还应当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标志。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由()批准,并同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上级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和()。
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专门从事检测、诊断的实验室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一级、二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还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家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符合条件的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开展进一步实验活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2小时之内没有给与答复,某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从事相应的实验活动。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强制免疫病种调整机制,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提出增加或者退出强制免疫病种和区域的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