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部门应当在()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案件风险信息确认为案件后,银监会相关部门级银监局应当将()转登记为案件信息台账。
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属地银监局应当在每年()前完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督评价报告》,并抄送银行业案件稽查局。
在案件后续处置中,下列哪些工作属于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及银监局进行督促和评价的范围之内()
税务稽查案件终结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日内立卷归档。
案件风险信息经调查确认为案件的,或者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未经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直接确认为案件的应按规定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本规定的要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由上一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相关部门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进行问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章由银监会法律部门负责统一审查,也可由银监会法律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审查。()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提出处罚意见,执行行政处罚的是银监会的哪个部门做出的()。
有配偶、子女与本人在银监会机关同一部门的处级以下干部的,银监会机关财务、监察、人事部门负责人有配偶、子女担任银监会派出机构或领导班子由银监会党委管理金融机构的财务、监察、人事部门负责人的,实行分工回避。()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情况统计表》,各银监局在属地机构报送截止日后()个工作日内转报银监会案件稽查局。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解剖每一个制度的操作环节,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逐条落实银监会提出的案件防范要求,从充分性、()、有效性和()等四个方面对内部防控进行评价。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实行查处分离的原则。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
税务稽查案件结束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立卷归档。
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及银监局应当将案件发生情况、案件处置、风险化解情况、整改效果、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为对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评级、市场准入审批、监管计划制订重要参考。
银监局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报送银监会案件督查牵头部门,同时抄送其它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负责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施监管和监督。
税务稽查案件结束后,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内立卷归档。
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对报送的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和确认()
银监会机关相关部门负责有关案件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指导、督促或直接参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处置工作,督促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责任人实施问责,督促、跟踪及评价后()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中决定对什么制度进行修订()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8〕9号)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除牵头部门外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和监察部门等行为管理相关部门应根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测、识别、记录、处理和报告()
银监会()定期对关键指标内容进行统一调整,各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及银监分局可根据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要求进行细化
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及银监局应当将()等内容作为对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评级、市场准入审批、监管计划制订的重要参考。①案件发生情况②案件处置③风险化解情况④整改效果⑤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