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贾某于2008年为妻子李某投保保额为2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贾某。2010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2012年李某再婚并生育-子,2013年李某因交通意外身故。保险人应()。

A . A.向李某之子给付20万元保险金 B . B.因保险事故发生时贾某对李某不具有保险利益,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C . C.向贾某给付保险金20万元 D . D.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可向贾某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时间:2022-09-17 09:47:34 所属题库: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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