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5月1日甲材料结存300公斤,单价2万元,5月6日发出100公斤,5月10日购进200公斤,单价2.20万元,5月15日发出200公斤。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5月15日结存的原材料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湘江贸易公司委托甲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110万元,加工费100万元,消费税税率30%,则甲公司应交消费税()万元。
H公司2013年4月初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借方余额为50万元,4月5日发出委托加工原材料一批,计划成本80万元;4月10日生产领用原材料一批,计划成本340万元;4月2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10万元,计划成本为300万元。委托加工原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在发出时结转。则4月末"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借方余额为()万元。
DUI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两种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发出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7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80万元,累计摊销为1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账面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存货;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0万元现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为(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2×17年3月1日结存A商品750件,单位成本为2万元。3月8日购入A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2万元;3月10日发出100件,3月20日购入750件,单位成本为2.3万元;3月28日发出500件;3月31日购入500件,单位成本为2.5万元。甲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存A商品的期末材料成本为()万元。
2017年10月1日,A公司甲材料结存600千克,单价2万元,10月8日发出200千克,10月12日购进400千克,单价2.2万元,10月15日发出400千克。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10月15日结存的原材料成本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原材料,账面成本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原材料获得保险公司80万元的赔偿,责任人赔偿2万元。那么该企业2013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原材料损失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没有关联方关系,甲公司2×15年1月1日投资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80%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其差额为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导致,该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2×15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2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4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
甲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成本为600万元。原购买日(2016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500万元,其差额是由无形资产导致的(取得该无形资产时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 20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016年乙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201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未进行利润分配,所有者权益其他项目未发生
20×3年5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A产品,发出原材料价值100万元。7月初产品完工,甲公司支付加工费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消费税税额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5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途中保险费3万元,7月5日验收入库后支付仓库保管费2万元。甲公司收回A产品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M,则甲公司收回的A产品的成本为()。
5 月 1 日,A 公司甲材料结存 300 千克,单价 2 万元;5 月 6 日发出 100 千克;5 月 10 日购进 200千克,单价 2.2 万元;5 月 15 日发出 200 千克。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 5 月 15日结存材料的成本为()万元
乙公司发出一批原材料,其成本为 100 万元,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 13 万元。其中,作为职工个人福利领用该材料 10 万元,生产设备的安装工程领用该材料 60 万元,厂房的建造工程领用该材料 30 万元。该企业关于该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5月1日,A公司甲材料结存300公斤,单价2万元,5月6日,发出100公斤,5月10日购进200公斤,单价 2.20万元,5月15日,发出200公斤。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5月15日结存的原材料成本为()
2003年5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A产品,发出原材料价值100万元。7月初产品完工,甲公司支付加工费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消费税税额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5万元,途中保险费3万元,7月5日验收入库后支付仓库保管费2万元。甲公司收回A产品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M,则甲公司收回的A产品的成本为()。
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5月10日,发出一批材料委托乙公司进行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为18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15日,与乙公司结算加工费用。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1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1至11月损益类科目如下表所示: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6日,向乙公司销售M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为乙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2)15日,向丙公司销售H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完成后,A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2014年3月2日开始建造一栋生产用厂房,外购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价税金额为234万元,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工程领用本公司产成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发牛丁程人员薪酬为52万元。2015年1月1日工程完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厂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预计使用20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