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上市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
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15%,且应当自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营业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应自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年内全部缴清。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答复异议人。
对与该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内支付全部价款的()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营业部门自收到失票人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的,自第()日起,挂失支付通知书失效。
获得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自收到外经贸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内,凭此证书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
获得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应自收到审批机构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 )个月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香港子公司的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资格进行审核,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境内公司应自收到加注“外商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的批准证书之日起(),向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审批机关应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审批机关颁发批准证书。()
申请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银监会应当自收到证监会的会签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通知证监会;银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在通知中说明理由。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后,应自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以上,1年内全部付清。
外国投资者以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