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创办了"梅花"有限公司。甲的出资为作价200万元的房屋,乙、丙均为货币出资,各为1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不久发现,甲与景宏资产评估事务所串通,其房屋真实价值为80万元。乙的出资系向好友丁借得,丁因炒股失败耗尽家产已无力依约再向乙提供资金,致使乙的出资迟迟不能缴付。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并以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并且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查,甲公司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经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协议,允许丙公司一般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请问:丙公司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200万元。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40万元,则剩余的160万元债务应当()。
甲公司申请某项发明专利,在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该发明,乙公司拒绝支付使用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当是()
甲、乙、丙三人创办了“浪里行”有限公司。甲的出资为作价100万元的房屋,乙、丙均为货币出资,各为100万。公司成立后不久发现,甲与翔凤资产评估事务所串通,其房屋真实价值为80万元。乙的出资系向好友丁借得,丁因投资失败耗尽家产已无力依约再向乙提供资金,致使乙的出资迟迟不能缴付。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以自身权益工具作为股份支付授予乙公司管理层员工,甲公司在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应借记科目为管理费用。()
假定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集资诈骗行为,所得数额较大,并由甲、乙、丙三人平分,则对于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香港船舶"远洋"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远洋"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某公司现有400万元用于投资甲、乙、丙三个项目,投资额以百万元为单位,已知甲、乙、丙三项投资的可能方案及相应获得的收益如下表所示: https://assets.asklib.com/psource/2014051618241690925.jpg 则该公司能够获得的最大收益值是()百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并以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并且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查,甲公司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经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协议,允许丙公司一般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请问:甲公司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乙、丙三人是忠信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为执行董事,丙为唯一监事。公司经营不善,持有公司15%股权的乙半年来多次要求甲、丙召集临时股东会寻求解决方案均遭到拒绝。乙可以()。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同一集团下的两个子公司。2017年4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70%的股权,另为企业合并支付了审计咨询等费用20万元。甲公司该项无形资产原值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至购买股权当日已经使用了4年,且当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同日,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5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
2015年3月16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自市场回购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拟用于对高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因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甲公司暂未实施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乙公司与甲公司高管人员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乙公司对甲公司的20名高管每人授予100万份乙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3元。行权条件为自授予日起高管人员在甲公司服务满3年,即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无形资产中包含一项从甲公司购入的商标权。该商标权系2014年4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购入价格为860万元。乙公司购入该商标权后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该商标权原有效期为10年,入账价值为100万元,至出售日已累计摊销4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对商标权的摊销均计入管理费用。下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无形资产中包含一项从甲公司购入的商标权。该商标权系2015年4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购入价格为860万元。乙公司购入该商标权后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该商标权原有效期为10年,取得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至出售日已累计摊销4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对商标权的摊销均计入管理费
甲公司2009-2012年发生的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甲公司于2009年1月从乙公司购入一项专利使用权,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及相关费用20万元,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乙、丙三企业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不得低于:
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限为10年,至转让时已摊销5年。乙公司取得该专利权后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无形资产均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3)2010年9月,乙公司将其管理用固定资产销售给甲公司,售价为60万元,原值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甲公司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尚可使用年限4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要求:
甲公司职员费某,受公司的指派从事 M产品新的生产技术的研发,与1999年12月完成,甲公司一直对其采取保密措施使用,于2000年4月14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国家专利局,国家专利局公布了该项发明专利申请,2002年6月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已经将此项技术与乙公司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乙公司每年缴纳使用费5万元。现甲公司欲以100万的价格将此专利技术转让给丙,费某和乙公司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4月1日,甲公司以100万元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乙公司取得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累计摊销2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要求一致)。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16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无形资产的金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