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发来的电开信用证后,首先要核对(),信用证表面的真实性。
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项下单据如有不符点,银行拒付必须在开证行收到国外单据的翌日起算()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开证行以快捷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
银行收到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在向受益人通知之前,银行有义务()。
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决定不通知该信用证,那么()。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 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国内信用证通知行的查询,开证行必须在收到查询的()营业终了前,对查询行做出答复或提供其所要求的必要材料。
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应()。
开证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交国内信用证相关资料,审查不符时,应于次日起()内向委托收款行发出不符点通知
涉外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如审核认为单证不符,必须在收单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通知给寄单行。
开证行收到()寄交的单据要进行进口到单审核,并缮制进口信用证到单通知书。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即通知行或议付行)寄交信用证相关资料次日起()个营业日内,根据相关要求审查单据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正确的顺序应为()。(1)信用证开证(2)出口商发货(3)进口商付款赎单(4)议付行付款给出口商(5)通知行通知出口商,要求发货(6)议付行向开证行索汇
信用证金额为10万美元,受益人出货8万美元后将单据交银行议付。议付后的第二天收到开证行撤证的通知,此时()。
议付行收到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应在()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开证行收到通知行查询书的()营业终了前,启动“国内信用证查复4790-E-2”交易发出查复事务信息。
远期信用证中汇票的期限为:见单后60天,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则汇票承兑到期日为()。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2011年7月21日国内C银行受理了D公司一笔出口信用证业务,金额为USD55000.00。C银行审核单据认为单证相符,于7月22日寄单给开证行。7月28日C银行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提出不符点:Certificate of analysis showing quantity not complied with L/C,具体表现为:信用证描述硫酸锌霉素的数量为105BAu(BAu为药品单位),而检验分析单上的数量为600BAU。
们已收到你方第 485号信用证,经核对条款发现有下列不符点。 汉译英
通知行应于收到受益人同意或拒绝修改通知书次日起()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在受益人告知通知行其接受修改或以交单方式表明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到通知行发来的受益人拒绝修改的通知,国内信用证视为未做修改,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申请人
通知行应于收到受益人同意或拒绝修改通知书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在受益人告知通知行其接受修改或以交单方式表明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国内信用证项下,通知行可自行决定是否通知。通知行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通知受益人;拒绝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
【其它】案例分析 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一批货物,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份,10月20日该公司将货物装运后,凭全套单据向银行议付,并获得货款。10月25日,买方来电称:货物在海上全部灭失,已通知开证行拒付,并要求卖方退回议付的货款。我方认为此货买方既未收到,理应退款。而且货物灭失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保险是有我方办理的,我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我方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