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外购一幢建筑物,支付价款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于购入当日将其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年租金为200万元,每年年末收取租金,第1期租金于2011年末收取。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150万元。2011年甲公司为该幢建筑物发生日常维护支出1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该项房地产对甲公司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1200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112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房地产公司于2×17年1月1日将一幢商品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00万元。出租时,该幢商品房的成本为2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17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2150万元。甲房地产公司2×17年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万元。
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将一办公楼对外出租,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日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3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度因出售办公楼而应确认的损益金额为( )万元。
2013年2月15日,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对外出租,年租金为360万元。当日,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5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因出售该办公楼而确认的损益金额是()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5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0年甲公司为乙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70%的担保,乙公司因到期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至201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根据有关情况预计很可能承担全部担保责任。2011年2月6日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需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70%,甲公司已执行。甲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20日批准对外报出。下列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外购一幢建筑物,支付价款400万元。甲公司于购入当日将其对外出租,年租金为40万元,每年年初收取租金。甲公司对此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43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房地产对甲公司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17600万元。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盈余公积的金额为()万元。
2017年8月1日,甲公司将某厂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厂房的原价为20000万元,至租赁期开始日累计已计提折旧5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50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该厂房在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王某为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对外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0年12月31日,王某离开甲公司,甲公司当日即通知供货商乙公司,王某已经离职,不再代理甲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1年2月3日,王某持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有()
2×16年8月1日,甲公司将某厂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厂房的原价为20000万元,至租赁期开始日已累计计提折旧5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5000万元。2×16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该厂房在2×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企业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000万元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对外出租,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3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2010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3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2013年1月10日将该幢商品房对外出售,收到7800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
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面原值为7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15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15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将一幢商品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00万元。出租时,该幢商品房的成本为2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2250万元。甲房地产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17年1月1日将其一栋自用的办公楼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5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200万元。出租时,该办公楼原价为3000万元,累计已计提折旧4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00万元。2×17年12月31日,该栋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33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该栋商品房影响2×17年营业利润的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将一幢商品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期为5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50万元,出租时,该幢商品房的成本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8500万元。则甲公司2016年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万元。
2009年12月5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办公楼的议案,且出租办公楼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当日办公楼的成本为620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00万元,账面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办公楼合同,租赁期为自2010年1月1日起2年,年租金为360万元,于每年年末收取。2010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5400万元,2012年1月1日租赁期届满,甲公司将该办公楼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收到价款5800万元已存入银行,另支付营业税290万元。
甲房地产公司于2×19年1月1日将一幢商品房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00万元。出租时,该幢商品房的成本为2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19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22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房地产公司2×19年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
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将一办公楼对外出租,办公楼成本为32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1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日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640万元。2013年3月1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2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度因出售办公
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面原值7 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8 8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