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年3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直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6年,每年租金为180万元,于每年12月31日收取。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2×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甲公司2×16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认为该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08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原价为3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则甲公司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4年7月1日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出租。该建筑物的成本为610万元,用银行存款付讫,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2015年5月30日该企业将此项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售价为650万元,该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影响的营业利润为( )万元。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外购一栋写字楼用于出租,并于当日签订租赁协议。购置当日办公楼的成本为32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2年1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360万元。2012年12月31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甲公司2012年发生修理费4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因该投资性房地产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4年,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税法对其规定与会计处理一致。2×16年1月1日,假设甲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写字楼进行后续计量。2×16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原价为9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70万元,账面价值为873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且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16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17600万元。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16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5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公司于2×17年7月1日将一项账面余额50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已经开发完成作为存货的房产转为经营性出租,公允价值为49000万元。2×17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570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该项公允价值变动,2×18年7月租赁期满时甲公司以58000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出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影响2×18年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6年7月1日购入一幢建筑物,并于当日对外出租。该建筑物的实际取得成本为2550万元,用银行存款付讫,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2016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540万元。2017年4月30日该企业将此项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售价为27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影响营业成本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1月1日,将一栋刚开发完成的商品房,以经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公司使用,实际开发成本10000万元,甲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出租时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租赁期为10年,预计使用寿命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当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填列正确的是()。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6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6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企业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000万元购入一幢建筑物用于对外出租,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3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2010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3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幢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2013年1月10日将该幢商品房对外出售,收到7800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
甲企业2011年1月1日外购一幢建筑物。该建筑物的售价(含税)为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建筑物用于出租,年租金为30万元。每年年初收取租金。该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510万元。2011年该项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初以2 100万元取得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6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400万元。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30年计提折旧,假设不计残值。则在2016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分别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初以2 100万元取得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6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400万元。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30年计提折旧,假设不计残值。则在2016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分别为()万元。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公司2019年7月1日将一项账面价值2000万元、已经开发完成作为存货的房产转为出租,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该公允价值变动,2020年7月租赁期满甲公司以3000万元价款将其出售,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是()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入账成本为10000万元,并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甲公司预计该写字楼尚可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相同)。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写字楼所在地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满足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将后续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因会计政策变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万元。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9年3月31日。2×19年3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6 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甲企业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8年12月31日。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8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7 000万元。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甲企业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 2×19年 12月 31日。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19年 12月 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 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 5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 47 000万元。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
公允价值模式是指以市面上的公允价值(类似于市价,交易双方都认可的价格)入账,企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贷记()科目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计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对此项变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8年3月31日。2×18年3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6 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
甲公司拥有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4年1月1日,甲公司认为该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4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原价为3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甲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变更的处理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