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l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5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07年12月25日支付价款204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60万元)取得一项股权投资,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7年12月28日,收到现金股利6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105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07年因该项股权投资应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6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本年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上述暂时性差异均影响损益。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16年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有关"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如下:(1)"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为100万元;(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0万元;(3)"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方余额为10万元;(4)"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方余额为20万元;(5)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20万元。则下列有关甲公司应交税费的列报,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1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人为12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16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4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本年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上述暂时性差异均影响损益。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017年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72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8%。假设2008年初适用所得税税率改为33%。甲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计税基础为6600万元。则甲公司200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借方发生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2年11月发现2010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10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50万元,2011年应摊销的金额为600万元。2010年、2011年实际摊销的金额均为600万元。2010年、2011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已按照每年600万元扣除了该项费用。该项无形资产税法上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预计净残值等与会计上一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定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于该事项处理正确的是()。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2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04年年初“资本公积”科目的贷方余额为120万元。2004年1月1日,甲公司以设备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30%,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投资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甲公司投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已计提折旧1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2004年5月31日,甲公司接受丙公司现金捐赠1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4年度应交所得税为33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本公积”科目的贷方余额为()万元。
2007年1月2日,甲公司以货币资金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账面价值的总额均为7000万元,甲公司取得投资后即派人参与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但无法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乙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该项投资对甲公司2007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应自2014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从2015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导致2014年度管理费用少记200万元,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税务部门允许调整2015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利润表中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并按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更正该差错时应将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余额调减()万元。
(2008年考试真题)2007年1月2日,甲公司以货币资金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40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4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取得投资后即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但未能对乙公司形成控制。乙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2007年甲公司下列各项与该项投资相关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发现2007年有一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漏提了折旧,数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申报中也未包括这项费用。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税法允许2007年少计提的折旧可调整应交所得税。
A公司2007年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5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48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之前的开发支出1800万元)。年末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税法规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A公司该无形资产拟按10年进行摊销。A公司2007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9000万元。A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将从2008年起由33%改为25%。如果会计上允许确认与无形资产初始确认A公司2007年应交所得税为2640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本年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上述暂时性差异均影响损益。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18年应交所得税为()万元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当年发生如下特殊调整事项: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4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30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因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则甲公司2015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万元。
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应自2018年10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从2019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导致2018年管理费用少计200万元,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税务部门允许调整2019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利润表中的2018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并按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更正该差错时应将2019年12月3
2020年年初,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20万元(全部由存货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0。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增加100万元, 期初存货出售了50%。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11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0年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2019年,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158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净增加320万元(其中20万元对应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发生变化,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利润表应列示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