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上述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当建筑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高危险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8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数超过5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外,从业人数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得少于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