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对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一百零八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二节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第二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第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二节第二百二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四节第一百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第三十二条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四条
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九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九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九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质权第二节第四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第一百四十九条
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触犯“()”,最高判刑死刑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