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击过后至少()后才可以接近风电机组。
风电控制系统应包括对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参数和状态的检测和监控,如:()。
()应提供可用于系统仿真计算的风电机组、电力汇集系统及风电机组/风电场控制系统模型及参数,用于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调度运行。
风电机组应具有一定的无功容量,至少不低于风电机组在额定有功功率输出时()功率因数所确定的无功容量范围。
海上风电项目单位应建立自动化风电机组监控系统,向()和()实时传送风电场的运行数据。未经批准,项目运行实时数据不得向境外传送。
安排系统调峰电源时,需充分考虑风电功率波动特性,安排具有调节能力的(),然后再视电力系统需要安排风电参与调峰。必要时,可安排火电机组降出力深度调峰及启停机调峰。
在风电机组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时,应在风电场()加装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应具有自动电压调节能力。
系统频率在48Hz至49.5Hz区间,每次频率低于49.5Hz时要求风电场具有至少运行()min的能力。
风力发电机组至少应具备两种不同形式的、能独立有效控制的制动系统。()
风电机组应具有多种控制模式,包括()等,具备根据运行需要自动切换控制模式的能力。
按照发电机的类型,当前主流风电机组可分为()和()两种。
风电机组的启动和停机有()和()两种方式。
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的风电机组与送检风电机组具有相同的()。对于关键部件发生变化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应在()告之并网检测机构并申请重新检测。
风电机组应具有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接收并自动执行风电场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当风电机组有功功率在额定出力的()以上时,其应具备有功功率连续平滑调节的能力。
风电场功率预报系统硬件应至少包括()等。
风力发电机组至少应具备两种不同形式的,能独立有效控制的制动系统。()
电网网频率变化在47.5Hz~49.5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的能力。
至少每()对风电机组变桨系统的后备电源、充电电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一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不能进行正常监视和控制时,应立即将失去监视和控制的风电机组全部停止运行,并对服务器及通信回路彻底排査()
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应配置场站监控系统,实现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的有功/无功功率和无功补偿装置的()调节。
任何风电机组都应具备至少两套独立刹车系统()
电网频率变化在50.5Hz~5I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min的能力。(NB/T31003-2011,6.3.4)()
风电场应提供可用于电力系统仿真计算的风电机组、风电场汇集线路及风电机组/风电场控制系统模型及参数,用于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调度运行。()
风电机组应具有多种控制模式,包括恒无功功率控制,恒功率因数控制,恒电流控制等,具备根据运行需要自动切换控制模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