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识别代号(VIN)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
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车辆识别代号,它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7位。
车辆识别代号又称VIN,它是由17位字母、数字组成的编码,它含有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年份、车辆特征、生产序号等其它装备的信息,具有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因此又有人将其称为“车辆身份证”。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8位,它是识别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车辆识别代码中,每个地区和国家使用的字母和数字代号必须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批准方可使用。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车辆识别代号管理规则》,规定()之后,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新生产车必须使用车辆识别代号。
车辆识别代号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位
VIN车辆识别代号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位,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底盘号、车架号。
WMI是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第一部分,下列哪个字母或数字不能使用()
VIN车辆识别代号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码),第一位是表示()的字母或数字。
一辆车就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编码(VIN),它由()位数字和字母组成。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深度不应。
下列信息中不含车辆识别代号的为()。
我国的《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基本要求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中字母()不能使用。
车辆识别代号(VIN)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VIN车辆识别代号编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位
GB7258-2017规定: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或等于()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两端有起止标记的,起止标记与字母、数字的间距应紧密、均匀。
车辆识别代号VIN,不能取代车型号()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应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内容和构成应符合 GB 16735 的规定;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位上
“VIN车辆识别代号编码”由一组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5位。()
汽车、摩托车、半挂车和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中置轴挂车应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位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5、车辆识别代码中,每个地区和国家使用的字母和数字代号必须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批准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