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特殊规定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采用委托支付方式。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借款人的申请后,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将委托贷款基金划入银行的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证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审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不可以强令建设银行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银行先要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取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承办权之后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称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及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受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存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每个职工可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职金缴存人以及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职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委托要求,建设银行对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实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三级账户管理,分别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为单位和职工建立单位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定期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我行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建设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受托发放的用于()的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主办方商业银行代为执行.对贷款额度、年限、成效等作出审批意见。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可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行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可向()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代理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时,要严格按照特定委托的有关规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住房资金,根据委托协议向购买建造大修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拨存委托贷款基金“资金划转通知单”划拨资金,核实委托贷款基金是否到账,并对住房委托贷款基金的使用、结余等方面进行统计管理,按委托要求定期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报送业务资料和报表等。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