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属于非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点不同,用电地址相同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用户迁移用电地址用电,新迁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在供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电力客户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供电,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办理。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办理。
用户办理分户后,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在用电地址、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得情况下可以办理移表。
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两个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
用户申请过户,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不变的条件下允许办理。
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私自迁移用电地址的用电者,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供电,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新装用电办理。
供电点不同的,用电地址相同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电力客户申请迁移用电地址时引起供电点改变的,该客户新址用电,供电企业应按新装客户受理。
变更用电业务是指用户在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回路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而向供电企业申请,要求改变原《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用电事宜的业务;通常包括减容、暂停、暂换、暂拆、迁址、移表、改压、改类、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等项目。详见第十章第一节。变更用电业务时,既可增加用电容量也可增加供电回路。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有供电方式、供电质量、供电时间、用电容量、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电费电价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等条款。()
用户更名或过户必须在用电地址、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用电容量可以改变。()
更名适用于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且同时满足__三项条件时,客户只要求改变用电户名称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