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父母离婚后,其母再婚,甲和继父共同生活了15年,后甲的继父因病去世,下列关于甲继承其继父遗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继承。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关于小甲和丁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过世。现甲和丁因挣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甲的父母离婚后,其母再婚,甲和继父共同生活了15年,后甲的继父因病去世,下烈关于甲继承其继父遗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1天后死亡,这1万元应当怎样处理?()
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工共建12间房。1960年生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己婚后一直和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也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放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改革时返还给甲。现丙妻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 请问: 乙妻去世后,遗产有几间房?继承人是谁?
2015年4月2日,甲与乙约定:甲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乙,房价60万元。乙支付房屋价款,甲随后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乙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15年5月20日出租给丙,租期为2年。2015年5月29日,甲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甲继承。小甲于2015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丁,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如甲生前或甲死后其继承人小甲欲出卖房屋前向乙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3年9月,陈某因病去世,遗有房产若干。陈某有两个儿子甲和乙。甲为了独占财产,于10月5号毒死乙,10月10号甲对房产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该案于10月30日被公安机关侦破。甲丧失继承权的时间为()。
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龚某于2002年3月死亡,其近亲属有妻子甲;大儿子乙;小儿子丙和女儿丁。乙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丙有一个刚满月的儿子。儿子乙于2001年车祸去世,继承开始后小儿子丙因病亦去世,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教师吴某死亡,遗产由其妻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3000元。但胎儿出生后死亡了。这3000元应当()。
甲1993年离家出走,1998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9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0年乙改嫁他人,2001年又与后夫离婚。 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200万元。1998年6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年生子丁。2001年甲因病去世,则甲留下的200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中国公民甲的韩国籍养父乙在访美期间因病突然去世。乙的住所在英国。乙留下的遗产包括:在日本的一处别墅,在加拿大的一部分动产。一名英国男子丙自称是乙的私生子,要求继承乙的遗产,遂与甲某产生纠纷。甲某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关于乙的遗产继承,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教师吴某死亡,遗产由其妻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了。这3000元应当( )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单选题】甲因病不幸去世,家中有年老的母亲乙,配偶丙(已怀孕6个月)以及哥哥丁,关于该案件中的遗产继承问题,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子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后1天死亡,这1万元应当怎样处理()。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000元直如何处理()
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问题:(1)什么是法定继承?(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XXX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此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