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对乙公司能够实施控制。2014年11月20日,乙公司向长江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实际成本为260万元,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长江公司将该批产品确认为原材料,至2014年年末该批原材料尚未领用。2014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消存货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甲公司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成本为75万元的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退货。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2%。下列关于甲公司2016年该项业务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16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批商品成本为3800万元。如果采用现销方式,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5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2×16年1月1日,甲公司该项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公允价值基础上给予3%的销售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乙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万元。
2012年12月5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2015年12月1日,博林公司向风和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成本为180万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博林公司应于2016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5年12月31日博林公司因此售后回购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万元。
2012年10月12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2 200万元,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2017年10月12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批商品成本为3800万元。如果采用现销方式,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5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该项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4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公允价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4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
甲公司2008年11月1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取得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7%),甲公司于当日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80万元。由于产品质量问题,2009年2月15日本批货物被全部退回。公司2008年报表于2009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月1日。则公司的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有。
甲公司在2011年4月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0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1年4月11日支付货款。2011年5月11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退货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在2011年5月11日的处理正确的有()。
2012年12月5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合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12年12月5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1 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2014年11月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销售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14年12月31日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15年2月甲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售价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应收账款的商品将发生部分销售退回,估计退回部分的货款为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负担。假定银行对该应收债权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批商品成本为3800万元。如果采用现销方式,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5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2014年1月1日,甲公司该项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9月20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该批商品价款650000元,销售成本350000元,销售时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元。10月10日乙公司付款。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及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12分)
2019年9月20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2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时,“存货”项目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Y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商品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18年12月20日公司在内部审计中发现以下重大会计差错并要求会计部门更正:12017年2月1日,公司购入的一-批低值易耗品全部由行政管理部门领用,价款15万元,误记为固定资产,至年底已计提折旧30000元;公司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22016年1月2日公司以200万元购入-项专利,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均为8年,但2016年公司对该项专利未予摊销。32017 年11月公司销售产品一批,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已确认收入1500万元,其成本1000万元未予结转。编制更正上述会计差错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1至11月损益类科目如下表所示: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6日,向乙公司销售M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为乙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2)15日,向丙公司销售H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
甲公司2015年11月1日销售商品一批,并于当日收到面值50000元,期限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12月10日,甲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A公司以购买材料。所购材料的价格为45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运杂费350元。则甲公司应补付的银行存款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