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项施工承包合同中有一项不属于停工后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某一部分工程,已经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暂停施工,而且自停工之日起算,停工时间已经超过了84天,监理工程师依然没有签发复工许可令,则承包人有权对已经停工的这部分工程采取的措施是()。
《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放弃其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在保险实务中主要约束保险公司的行为。禁止反言的基本内涵是()。
美国印第安人事务局与你们公司签订一个整修纳瓦霍保留区一所小学的合同。其中的一款叫印第安人的优先选择权,要求雇用保留区内的美国劳工和转包商。这属于以下哪一种约束类型()?
承包商的某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条件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商有索赔权。这种索赔属于()。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果放弃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行主张该权利。()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实施以下( )程序,表明其计划独立执行被审计单位的某项内部控制。
()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靠一个人的人格操守,人格操守变成人间契约,这个契约就变成群体性的人格操守,这个成为许多商业运作的平台。否则,买者和卖者之间,它尽管有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基本诚信的话,法律的空子多得很,可以钻来钻去。
一个四倍体的某植物体细胞与一个二倍体的另一种植物体细胞进行杂交,如果形成的杂交细胞中染色体没有丢失,则该杂交细胞通过组织培养长成的植株属于()倍体,而且是可育的。
如果某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正在接受清算处理,()对公司财产的债权要求排列最优先
根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如果公司没有申请规则13.8条所要求的中间审核,或者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主管机关将收回“安全管理证书”。
()是将银行或企业已经形成的或即将形成的呆滞债权,通过与托管公司签订契约合同,将该债权交由托管公司去盘活变现或有偿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项合同购买B公司的某产品。合同生效后A公司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产品的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你负责在怀俄明州的尹万斯顿建造第一个旱冰厂。你们公司将雇用一个承包商来管理项目并且采用一次付款的方式。成本工程师从来没有离开过印第安那州的可可模,但在决定合同金额的建议准备阶段做出了主要的贡献。这一点对赢利目标的实现是有贡献的。这种情况表明()。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保证人和债权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双方没有约定的,从借款企业偿还借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内,债权人应当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合同购买乙公司的某产品。合同产生后甲公司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产品的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大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则表明该项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位于甲区的森达贸易公司与位于乙区的大成机械厂签定一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森达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大成机械厂提供了设备,但大成机械厂仅支付了部分设备款,拖欠36万元设备款一直未支付。森达贸易公司在催要设备款的过程中,发现大成机械厂虽然没有可用于还债的财产,但是对位于丙区的尚峰机械公司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根据上述案情,如果森达贸易公司以尚峰机械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关于大成机械厂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如果出版合同中没有包括()的授权,出版单位就应该与著作权人协商,要求著作权人追补授权并订立合同,支付相应报酬。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
2010年7月23日,士达建设单位与万盛公司签订一份施工总包合同,合同约定,由万盛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2010年8月1日方盛公司将其中的某分项工程分包给卓越公司,双方仅仅是以口头形式约定了合同事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分包合同。则在万盛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