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区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入()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和极复杂的建设矿井,以及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未形成两回路供电的,属于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釆用局部通风时,无需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时,无需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指()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釆系统或者系统不正常使用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下列哪个情形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进入()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和极复杂的建设矿井,以及进入()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未形成两回路供电的,属于“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