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区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于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以下哪项属于“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别()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指()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中,煤矿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所列重大事故隐患包含()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