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刑事犯罪中,属于公安部门侦办范围的是() ①某市副市长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财产15万元人民币 ②某私营大型房地产公司业务经理王某,在某市教育局公务员张某购买豪华别墅时提供便利,收受张某送给的人民币2万元 ③某省外事办公务员郑某,为获取签证便利,向某国领事馆官员送达贿赂款1万美金 ④某市建设局局长赵某,利用其职权为其弟获取便利,其弟获取收益人民币500万元
“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也属于有偿家教范围。
银行员工不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
刘明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王丽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钟安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钟安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党员邓某在任某市市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局市政枢纽工程、市政综合楼等工程的建材供应及相关业务中谋取利益。邓某在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所送的公司股金人民币20万元。对邓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在离退休后收受原约定好的财物,属于违纪。
税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对纳税人推诿、搪塞,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体现的是()。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留用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甲系某国有水泥厂的经理,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以转账方式将本单位的资金共182万元给某俱乐部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甲从该公司经理处收受、索取5000元面额的贵宾卡4张,无限额的贵宾卡1张。甲的行为:()
下列刑事犯罪中,不属于检察机关侦办范围的是()。 ①某市地方税务局公务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家财产2千元人民币 ②某私营大型房地产公司业务经理王某,在某市教育局公务员张某购买豪华别墅时提供便利,收受张某送给的人民币2万元 ③某省外事办公务员郑某,为获取签证便利,向某国领事馆官员送达贿赂款1万美金 ④某市建设局局长赵某,利用其职权为其弟获取便利,其弟获取收益人民币500万元
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2年12月,在职期问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仅须注意不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
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0年12月,在职期间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董事会免除吴某的职务,下列事项中,必须做的有()。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某甲在1993年6月到1995年7月担任某玻璃厂(国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期间,在给其下属企业某经营部批玻璃过程中,先后6次收受该经营部经理乙某送的财物共计价值20万元。另外,甲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民工工资单的方式,从某该厂财务科领走12万元。据查证,某甲系该玻璃厂(国有企业)聘任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0年12月,在职期间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东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就王某的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左右项目都资金运作。或因工作不能最,不严谨,监督不到位,使得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影响公司室体经营水平()
公司采购经理戴某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应商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其行为构成()。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股东李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就王某的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