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日本颁布了《学校教育法》。《学校教育法》是对学校教育制度作最系统规定的法律,是《教育基本法》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有()。

A.废除中央集权制,改为地方分权制;在中央仍设立文部省,但削弱其权力,新设地方教育委员会管理学校事务。 B.学制改为单轨的“6-3-3-4”制。 C.义务教育年限由6年延长为9年; D.高中既设普通科又设职业科,以实施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

时间:2023-08-25 13:12:56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