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专利只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在2013年的广交会上,李奇于4月6日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李奇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李奇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述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2013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位列(),这体现了我国的创新能力的新提高。
1474哪国颁布了世界上的第一部专利法().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原则,根据我国专利法办理。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ITU基本原则规定,ITU的定位是只负责收集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而不介入专利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的审核。也不介入专利争端的解决。
甲国对乙国居民在甲国取得的专利收入征收所得税,并对甲国居民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收入同样征税的规定遵循了()。
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这是()规定的重要原则,是指各国授予商标和专利的权利相互独立,()。一缔约国对某项专利、商标权申请的处理对另一缔约国没有影响。
2013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位列第(),这体现了我国的创新能力的新提高。
直-9直升机是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引进()国专利研制生产的轻型多用途直升机。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申请人所属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可允许其在我国申请专利并享有外国优先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有()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甲国对乙国居民在甲国取得的专利收入不征税,对甲国居民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收入征税的规定遵循了()。
专利申请的地域性和经济全球性产生的矛盾可以利用()逐国申请解决。
甲国大堂公司向中国长洋公司转让某项产品的专利权,双方在转让中就改进技术的归属和分享产生了争议,有关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国科学家乔森经过多年研究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5年5月15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展览会上展出了该产品;2005年6月8 日在甲国提出专利申请,同年7月25日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并主张优先权;经查于2005年6月16日刘华已经就相同发明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且甲国与我国有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协定。关于本案的下列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甲国对乙国居民在甲国取得的专利收入不征税、对甲国居民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收入征税的规定遵循了()。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四种情形: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和科研及实验目的的使用。其中先用权原则要求技术是在专利权申请日后合法取得并只能在原有范围内使用,科研目的使用免责则是科技发展所必须。()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
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即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