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正线线路上,直线和曲线之间应加一条缓和曲线,使离心力逐渐增加(减小),避免轮轨间的突然冲击,改善行车条件。
最高运行速度为200km/h时,两相邻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为160m,困难条件为()。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Vmax。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0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线路设备大修时,缓和曲线及两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在困难地段可以低于原线路标准。
正线道岔的直股线路与曲线之间的夹直线段长度不得短于()米。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m/h的线路,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可在直线部分设置不短于()的相等超高段。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50km/h,一般条件下,相邻两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m。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Vmax。
相邻曲线的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
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特殊困难地段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应短于()。
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0.6vmAx()
曲线超高应在整个缓和曲线内顺完,允许速度为120 km/h(不含)~160km/h的线路,在直线上顺坡的超高不应大于8mm;其他线路,有缓和曲线时不应大于()mm,无缓和曲线时不应大于25mm。《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3.7.4条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线路,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在极个别情况下不足25m时,站线不应短于m()
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线路大中修时,两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原线路标准()
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线路,在直线上顺坡的超高,有缓和曲线时不应大于15mm、无缓和曲线时不应大于__mm
半径m及以下的曲线地段(含两端缓和曲线),线路设备大修时应增加轨枕配置数量()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夹直线长度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特殊困难地段不应短于<>m
相邻两曲线间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下不应小于0.8vmax,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0.6vmax()
最高运行速度为200km£¯h时,两相邻曲线间的夹直线和两缓和曲线间的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条件为160m,困难条件为()。
线路设备大修时,缓和曲线及两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可以低于原线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