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终了,柜员应通过【6064网点业务汇总查询】、【6065网点业务日终查询】交易,按照()和受理柜员等要素查询打印统计清单,与已受理业务凭证的张数、金额进行逐一核对,核对相符后在清单上签章确认。
营业终了柜员需打印()“基金业务交易列表(网点)”和“基金确认成功/不成功/部分成功交易列表(网点)”。(五级、四级)
柜员使用“6622借记卡资金转资金账户”交易成功后在申请表上按规定签章;打印“()”,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后,按规定签章,并作为当日业务会计传票。
归还贷款时,网点经办柜员应在影像系统发起选择“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理”交易,按照凭证填列的事项录入业务类型选择(),借贷标志选择()提交成功后,插入单联“内部通用凭证”打印预判流水号。
进行实物黄金买卖柜员撤销时,经办人员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柜员撤销”交易,输入原交易投资平台日志号,经三级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经办人员在原交易记账凭证上注明()字样,在撤销交易的记账凭证上注明()字样,交三级主管确认签字。
系统内调拨实物黄金产品,调出行会计部门经办人员根据《交接确认单》调用“系统内黄金调出”交易,并经()授权后提交系统处理。
黄金销售经办人员在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没有打印出凭证、但交易却成功的情况下可使用补打交易(7070)。此交易可以跨日、跨柜员补打。
查复录入完毕,均要进行查复授权处理。柜员可使用“查复授权”交易输入“查复发报流水号”调出该笔查复报文进行屏幕审核授权。查复授权成功,打印“发出查复书”。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6682系统内黄金调出撤销”交易,输入原系统内调出(),经三级有权主管授权,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企业黄金调入交易成功,柜员打印记账凭证,按规定签章。“交接确认单”()作记账凭证附件。
对于根据审票结果需要人工生成回执,或因系统自动生成成功回执失败而需人工处理的提入借记票据业务,付款人开户网点柜员启动“4760电子汇划往来账清单凭证打印―()交易,打印,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受理或拒绝。
网点系统内黄金调出,网点管库人员按照()办理黄金产品出库.
“7029黄金表外账户开户”_交易成功,柜员打印(),按规定签章。
网点系统内黄金调出撤销,柜员进入交易系统,选择“6682系统内黄金调出撤销”交易,(),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支行向二级分行调出实物黄金产品,经交接人员核实无误后,网点柜员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一联,进入交易系统,选择“6681系统内黄金调出”交易,输入()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各级行(含营业网点)从系统内调入实物黄金产品,会计部门经办人员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二联,调用“系统内黄金调入”交易,输入原系统内调出交易的(),经三级主管授权,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网点系统内黄金调出撤销交易成功,同时登记()。
柜员使用“3001贷款发放”交易,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贷款发放,交易成功打印贷转存凭证,由借款人在贷转存凭证()处签章。
企业黄金调出,现金管理中心管库人员按照“交接确认单”办理黄金产品出库,由交接双方按规定双人进行签章,黄金产品交付()交接人员收妥。
各级行(含营业网点)向系统内其它机构调出实物黄金产品,会计部门经办人员调用“系统内黄金调出”交易,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一联,输入()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根据输出界面,经办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录入调出产品相应规格的交易数量,经三级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7024调拨申请”交易成功后,柜员打印调拨申请并按规定签章,该申请自动提交至().
网点柜员进入交易系统,选择“7024调拨申请”交易,输入申请调拨产品的(),选择业务种类(调入/调出),经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网点营业日日初,使用报表清单查询交易(6513),查询需打印的报表文件清单。查询成功后,通过报表打印交易(6520)打印前一工作日报表,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实物黄金库存统计表》()。
代理黄金业务中库存管理多笔调拨查询:柜员输入(),提交交易系统处理,成功后显示该交易时间段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库存调拨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