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调拨时,调入行实物管理等部门对调入的固定资产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验收,并形成“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提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将“固定资产验收单”与“固定资产调拨单”(或批复文件)(各一联)提交核算操作部门,同时将另两联“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分别寄送调出行和()。
各级行确定黄金产品的调拨数量及规格后,进入调拨申请交易,输入申请调拨产品的()等,选择业务种类(调入/调出),经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系统内联合贷款的内部参加行会计核算时,当收到内部代理行参贷通知时,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系统内联合贷款协议、()、原始借据复印件以及系统内联合贷款分笔借据(中国农业银行承贷部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承贷的金额和内部代理行放款科目,发放贷款划付资金。
黄金企业从二级分行调回实物黄金产品,经二级分行个人业务部门及现金管理中心库房的管理人员共同核实无误后,填写“交接确认单”,现金管理中心账务挂靠行柜员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一联,进入交易系统,选择“6679企业黄金调出”交易,输入()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分行接收“传世之宝”产品时,交接人员须按照《调拨申请审批表》中确定的信息对实物黄金产品进行逐一清点核对;同时按照与黄金企业的约定对产品带包装重量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比例为各规格产品总条(个)数的(),各规格抽检最少不低于()条(个)。
固定资产调拨时,调入行实物管理等部门对调入的固定资产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验收,并形成“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提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将“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或批复文件)(各一联)提交核算操作部门,同时将另两联“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分别寄送调出行和管理行财会部门。
进行实物黄金审批时,首先要核对原调拨申请信息无误后,再在系统中输入(),经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固定资产调拨时,管理行实物管理部门根据全辖固定资产状况提出调拨意向,与调出行和调入行协商确定后,由调出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意向书”,随申请文件一同上报管理行()。
各级行调拨“传世之宝”产品须由个人业务部门通过实物黄金系统向上级行发起调拨申请,根据上级行个人业务部门批复进行调拨。分、支行通过()管理端进行调拨申请和审批,营业网点可从柜面端发起调拨申请。分行首次申请库存额度时及补充库存时,须由()级分行向总行调拨。
会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后,经办行应及时办理停用手续,封存保管,在规定时间内编列清单连同印章逐级上缴()或二级分(支)行会计部门。
经办人员办理销售、购回、企业黄金调入、企业黄金调出、系统内黄金调出、成品金转破损金、库存差错处理及库存差错核销交易时,若因()报三级主管同意后可以通过本交易进行撤销。
二级分行辖内各经办网点间的实物黄金产品调拨由()按照系统内黄金调拨的有关规定办理。
网点系统内黄金调出,网点管库人员按照()办理黄金产品出库.
各级行调拨“传世之宝”产品须由()通过实物黄金系统向上级行发起调拨申请,根据上级行部门批复进行调拨。
支行向二级分行调出实物黄金产品,经交接人员核实无误后,网点柜员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一联,进入交易系统,选择“6681系统内黄金调出”交易,输入()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各级行(含营业网点)从系统内调入实物黄金产品,会计部门经办人员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二联,调用“系统内黄金调入”交易,输入原系统内调出交易的(),经三级主管授权,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二级分行的实物黄金产品由()负责调拨(调入/调出).
分行接收“传世之宝”产品时,交接人员须按照《调拨申请审批表》中确定的信息对实物黄金产品的()等进行逐一清点核对,同时按照与黄金企业的约定对产品带包装重量进行随机抽检。
各级行(含营业网点)向系统内其它机构调出实物黄金产品,会计部门经办人员调用“系统内黄金调出”交易,根据《交接确认单》第一联,输入()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根据输出界面,经办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录入调出产品相应规格的交易数量,经三级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柜员之间调拨包括现金收付人员与调拨人员之间、现金收付人员之间、调拨人员之间的调拨。不需要在界面上选择调拨方向,均由实物调出方录入,实物接收方确认。()
上级物资部门可根据需要下达调拨指令,调入、调出单位按不同调拨类型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省内调拨时,调入方应及时到达调出方指定的调出地点,进行现场实物卡交接,指令发布后 24 小时内完成出库交接()
各级行确定黄金产品的调拨数量及规格后,进入调拨申请交易,输入申请调拨产品的()等,选择业务种类(调入£¯调出),经有权主管授权后,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固定资产调拨时,调入行实物管理等部门对调入的固定资产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验收,并形成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提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将固定资产验收单与固定资产调拨单(或批复文件)(各一联)提交核算操作部门,同时将另两联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分别寄送调出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