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3年会计利润为150万元,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本期福利费发生额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该企业201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甲企业成立于2011年1月1日,为我国境内经认定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当年即获利。2013年甲企业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为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3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为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3年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企业2013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600万元,职工福利费2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40万元;2014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2000万元,职工福利费2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0万元。下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
某服装厂为居民纳税人,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不包括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三项经费合计是()。
某个人独资企业2013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2.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职工福利费1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甲居民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2013年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3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为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5万元;另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1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8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甲企业在申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就上述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6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2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公司2014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200万元(包括支付给季节工的工资10万元),实际扣除的三项经费合计40万元,其中职工福利费本期发生32万元(包括支付给季节工的福利费1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5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款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行社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的部分,准予扣除。
居民企业甲企业,2015年度季度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4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60万元,福利费本期发生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0万元,其中已经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1万元。该企业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应为()万元。
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计税工资薪金总额的()、()和()可以从收人中计算扣除。
某居民企业2009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计提的三项经费35.50万元,其中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3年应支付职工合理的工资、薪金为480万元,由于资金紧张,实际支付工资350万元、年终奖25万元、加班费20万元、补贴5万元、当地规定标准的“五险一金”26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为54万元、16万元和8万元。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工会经费合计为(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8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包括临时工工资5万元,实习生工资15万元),计提的三项经费35.50万元,其中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单选题】居民企业甲企业,2015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0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72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4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8.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企业行政应每月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向工会拨缴当月的工会经费
某居民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福利费本期发生18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就上述业务该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4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520万,职工福利费支出7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8万元,其中包括职工培训费支出4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9万元,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014年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甲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甲公司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万元
2、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