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生产企业2017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加计扣除政策。该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张某2016年11月与某服装厂签订承包协议,约定承包期自2017年1月开始共八年,每年承包费1.5万元;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业户。2017年该服装厂取得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1.5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2500元)。则2017年承包人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0年会计利润为8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残疾职工工资为10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1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某企业为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6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7年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1550万元,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合计600万元。该业务中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0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其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为3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 5万元,该企业201 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1年会计利润为800万元,其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为10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09年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单选题】居民企业甲企业,2015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甲企业,从事木材加工,2020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200万元,该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30万元,2021年5月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是()万元。
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20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已经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会计利润( )万元。计算结果不保留小数。
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