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入申报单和对外付款申报单的“申报号码”栏由银行负责填写。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内容的通知》将《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中的“是否为进口核查项下付款”调整为()。
《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管理规定》的备案要求为: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由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各外资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应向()备案。
()是指进口单位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的同时提供核销单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负责审核核销单证并完成对外支付。
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银行备案后自行印制。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汇、售汇及对外付汇,需将规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大额交易)向当地外汇局进行登记备案,包括经常项目下单笔结汇或售汇金额超过等值()的交易。
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进行涉外收付款时,()应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贸易项下进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代理进口的管理规定,委托()办理。外汇指定银行不得直接对外支付。
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采用的为()统一格式的单式,其中涉外付款申报使用(),涉外收入申报使用()。
境内银行应于月后()内将上月收集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外汇局留存联”按月份和种类分别装订成册,加具封面并加盖印章后送所在地外汇局。封面应列明:凭证类别名称、境内银行名称、月份、装订日期、经办人员、复核人员等。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贸易项下进口,外汇指定银行可以直接对外支付。
以下哪项应于涉外收入/付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午11点前,导入或录入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并完成审核和确认()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管理需要,对账户实行()管理:成员单位收入账户用于收款,资金只能划转集团指定上级账户;支出账户只能用于接受上级下拨资金,对外付款。
随着我国涉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进行了修订,最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从()开始施行。
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当日导入申报系统银行端成功,但次日外汇管理局或银行自身发现申报信息有误,原经办行柜员可以调用“8541国际收支数据维护一-收款”交易或“8542国际收支数维护二--付款”交易,操作类型选择(),同时录入补录操作类型选择“c-修改”或(),对原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境内个人因指定范围用途而向银行申请购买的外汇,可以按外管局规定进行()美元限额内的提钞,可转存本人汇户存款、可对外支付(汇款、汇票、旅支)、存入国际卡。
境外机构从境外向其在境内银行所开立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汇入一笔款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境内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收付款业务,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与金融项目用汇,应当使用自有外汇营运资金。银行因经营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外汇信用卡等业务造成对客户外汇垫款而客户不能按时偿付的,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律师事务所完成登记后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后,客户在对资金进行汇出或境外资本变动收入汇回及结汇。()
银行自身涉及的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的涉外收付款不属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范围。()
我行为客户办理收汇业务,包括从()收汇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及我行有关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手续
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所涉及的主体,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规定,进行涉外收付款以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和交易统计申报()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