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管理办法适用于传统渠道销售中心(以下称销售综合管理中心)、特殊渠道销售中心、商超渠道销售中心、直销店销售中心、网络销售中心和国际业务销售中心,以及各省销售公司。
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按省域中心范围管理,可以在省域中心内跨网点办理但不允许跨省域中心办理。()可以在省域中心内跨网点办理。
直销会员管理办法由直销店销售中心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各类中间商合同范本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制定,合同法务中心、财务中心审核会签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销售区域设置划分标准、销售人员日常工作标准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当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参照《渠道质量不良品管理办法》、《客诉处理流程及分析规范》配合工厂及物流公司共同执行。
渠道终端售点分类、分级标准、线路规划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各渠道销售中心制定费用投入效率评估办法,从省地市公司、渠道、客户等不同维度于每月10日前进行月度评估、排名。集团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以上处罚。
社会渠道管理本部,指跨区域进行联通业务代理的连锁渠道管理型机构或拥有2个以上实体门店的非连锁渠道管理型机构。()
各省公司、渠道部的综合考评方案由各渠道销售中心制定,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各渠道销售中心依据各营销管理中心未来三个月推广策略与线下活动及新品上市安排,以及各营销管理中心制定的陈列标准,于每月20日前整合成各渠道推广方案和目标,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终端客户拜访频次、人员配置等标准由由行政人事中心参与、销售综合管理中心牵头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恶意跨区域、跨渠道销售的责任人,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单次货值3万元以上或两次冲货(含)以上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窜货又被称作倒货或冲货,是产品的越区销售或者跨区销售。
中间商布局方案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牵头,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专业性、专注性、综合化、个性化、跨市场、跨业务线、跨产品、跨区域等特点。()
海外经销商的甄选、开关户、维护等管理规范由国际业务销售中心负责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产销协调规范及订单管理流程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制定,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中间商的分类、甄选、拜访等标准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中间商的开户、履约、维护、考核、激励、变更、关户等管理办法,由销售综合管理中心牵头制定,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按省域中心范围管理,可以在省域中心内跨网点办理但不允许跨省域中心办理()可以在省域中心内跨网点办理
理财产品如进行跨一级行销售时,主办行及协办行填写《跨区域销售理财产品参数维护审核意见单》并盖行章后,提交至总行产品销售部门()
跨区域调动,由()发起调动流程。(物业公司薪酬福利管理作业指导书A0版)
根据总公司《直销队伍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实施销售合规常态化管理,准确录入销售管理系统营销员执业证信息和代理合同信息,保证与()登记信息保持一致,防范无资质、跨区域、跨代理业务范围、超权限、超上限等违规代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