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等上级管辖部门对营业机构上缴的停用临柜业务印章应及时核对后封存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按()上缴市分行(含)以上运营管理部门。
运营业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及作废必须由保管(使用)人在印章系统交接给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由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在印章系统进行暂停使用操作,并在备注栏简要注明停用原因。印章实物由()封存后保管。
支行等上级管辖部门对营业机构上缴的停用临柜业务印章应及时核对后封存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按()上缴二级分行(含)以上运营管理部门。
客户出现以下情况,各经办行应暂停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的使用,并办理相应的额度冻结手续()。
因()等导致临柜业务印章停用、变更的,应在停用当日办理印章停用手续,将停用的印章及时上缴,
业务专用印章在启用前、停用或待销毁期间应加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并封存的印章,()重新启用。
各级行应定期对辖属机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发放、领用、上缴、交接、停用、销毁等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至少要开展一次对停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清理工作。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业务印章的使用时,应及时将停用、作废、更换的业务印章进行上缴。
单位定期存款人因单位名称变更向开户行申请办理“存款开户证实书”名称变更手续时,经办行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等有关证件,审核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
“资金证明业务专用章”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由经办行()保管、使用
营业时间,会计专用印章使用必须做到:(),严禁个人之间私自授受会计专用印章;非经办人员严禁动用会计专用印章。
受理行应与客户协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收款服务协议”和“中国农业银行网上付款服务协议”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对于协议中涉及到期后自动延期1年条款的,延期到期后,受理行应联系客户重新签订协议,如果客户不再使用的,应由客户办理业务注销或停用手续。
会计业务印章因字迹不清、变更名称等原因作废、停止使用的,要在《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停止使用日期和原因,及时抄列清单上缴县级联社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作废停用后()内完成。
因机构撤并、更名或印章损毁、印章样式变更等导致会计核算印章停用的,原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办理印章停用手续。
会计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后,经办行应及时办理停用手续,封存上缴()
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支行印章停用时需上缴分行,由()统一办理停用手续
会计人员因岗位调整,需将其保管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移交他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登记()。
会计专用印章启用时由营业机构()向柜员办理启用、交接手续。
会计专用印章停用后()内,会计主管应编制“会计专用印章上缴印模(销毁)清册”一式两份,连同会计专用印章上缴信用联社、合作银行的会计管理部门。
以()出质的,经办行应及时办理动产或权利凭证的核押、交付(止付)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在使用会计专用印章时必须做到()
密押发行人员可以兼管与密押配套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和空白重要凭证,经办行的索押人员不得兼管与密押配套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和空白重要凭证。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业务印章的使用,原业务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停用当日办理停用手续,并将停用的业务印章及时上缴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结算业务印章的使用时,保管使用单位应及时上缴已停用、拟废止、拟更换的业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