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订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对解决许可条件,加强对承运人的监督管理,规范运输行为,保障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尤为必要
针对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制订《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是为了更好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各自的职责,(),确保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安全。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家核安全管理部门是全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和监管等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
运输容器的安全管理不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一个关键环节。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不同,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实行()。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托运人提供的辐射监测报告结果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托运。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不同,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承运放射性物品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资质。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托运货物中只要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就要按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运输。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进行设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的管理作了()规定。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一、二、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采取()制度。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通过()方法,对设计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并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如实记录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并通过()等方式,对设计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LSA-Ⅲ物质应是具有这样一种性质的固体,即若货包的全部内容物经受了本标准所规定的浸出试验,水中的放射性活度不会超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包装是指完全封闭放射性内容物所必需的各种部件的组合体。通常可以包括()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应急程序应考虑在发生()时,因托运货物的内容物与环境之间的反应而产生的其他危险物质。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在每批托运货物所附的运输文件中,托运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内容包括:放射性内容物在运输期间的最大放射性活度,以贝可(Bq)或加相应的()词头符号为单位素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