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过期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有正当理由,货证相符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木材检查站应当责令货主或者承运人在限定期限内补办木材运输证。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的处罚。
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强行运输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木材检查站有权扣留所运输的木材,但不能扣留运载工具。
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理木材运输证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2001年6~7月,某市林业局分4次查获某地区木材公司无证运输木材6车皮,即380.253立方米。市林业局依法对木材公司违法运输木材一案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无证运输的木材380.253立方米,折价款257122元;(2)处以无证运输木材30%的罚款计77136.6元。对市林业局的行政处罚,木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林业局应该如何处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承运人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输的木材,对承运人并处木材价款的1倍至3倍的罚款。
违反《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
违反《森林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
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所收购的种子,并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木材运输证件,纳入凭证运输的木材包括:()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全部木材。
运输木材,必须持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四川省木材运输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人民政府确定。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的罚款。
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违反《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疫木利用不符合安全定点利用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造成疫木流失的,处()罚款。
《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50%以下的罚款。()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的罚款。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明运输木材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