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的某施工单位钢筋原材料经检验重量偏差不符合要求,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会议协商,会议一致同意该批次钢筋只能用于电缆沟等附属工程,不得用于主体结构。请问:这种处理方式妥当?请说明理由。

时间:2022-11-04 18:25:58 所属题库:监理安全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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