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均可避免债务人进人破产清算程序,但两者也存在不同之处,下列关于两者不同之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重整程序比较复杂,有较多法律干预;和解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具有简便灵活的特点 B . 重整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而和解申请仅可由债务人提出 C . 担保物权的行使,在重整期间受到约束,而在和解期间不受约束。 D . 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程序开始后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在和解开始前提出

时间:2022-11-03 03:47:40 所属题库:商法学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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