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天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进行审查,下列属于审查内容的是()。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格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格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2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3月12日收到开工报告批准文件,则该项目的项目法人应于()前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 )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286题: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 )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02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报备手续前,向相应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