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固体垃圾露天堆放和填埋处理造成影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水法》规定,禁止在()、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矿渣处理时,在翻完稀渣之后需进行的标准程序是()。
向庭院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堆放杂物和在庭院内的树木上晾晒衣物,以及其他损害庭院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禁止在()、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水法》规定:禁止在()、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和()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根据《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水法》规定:禁止在()内弃置、堆放障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禁止在江河、()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严禁在架空光缆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长途线路附近堆放()等,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采用钢管保护光缆且用水泥墙防护时,与供水管、高压石油管、煤气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为0.15米;直埋线路两侧各()米范围内不准挖沙、取土、钻探、打井、挖沟及堆积笨重物品、垃圾、矿渣等。
含有毒害的船舶垃圾必须严格和其他垃圾分开堆放。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的联防联控。
为了保障河道畅通行洪,根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
在工地围栏内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物的堆放高度应低于围栏或路栏的高度,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物。()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弃置。有害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
《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对退役(关闭)尾矿(渣)库坝体采用加固稳定,滩面采用()的治理方案。屏蔽γ辐射,减少尾矿(渣)流失和扩散,控制氡的析出。
《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江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违反规定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倾倒、堆放或者贮存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废弃物。
建设垃圾堆放场、处理场和垃圾处理设施,应当采取()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