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向乙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与乙丙,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因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参加一项测试,三人的平均分为80,甲乙两人的平均分为75,乙丙两人的平均分为80,那么甲丙两人的平均分为( )。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在综合素质考评学期内,甲同学担任学习委员,并兼任了院学生会某部部长;乙同学在隶属校社团联合会的演讲与口才协会担任会长。甲乙两个同学经所在班级和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均考核合格,问甲、乙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可以分别加最高多少分()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组织,成立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组织成立以后,三人多次进行爆炸活动,炸死、炸伤我人,造成极大的社会恐惧。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社团贷款代理社所在地的()负责对社团贷款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的申请文件()。
代理社与参与社柜员根据信贷管理系统打印的授权通知,分别使用“3001贷款发放”交易进行贷款发放,代理社将贷款资金转入代理社团贷款资金科目,参与社将贷款资金转入汇出待转款项科目,交易成功打印贷转存凭证,贷转存凭证()入传票装订。
社团贷款()都应按照贷款协议中明确的代理社与各参与社分别承担的份额比例进行。
社团的各成员社应分别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社团贷款合同。
吴某将自己的奥迪汽车先后与甲乙丙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准备共同出资五十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公司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买书共花费96元钱,已知丙比甲多花16元,乙比甲多花8元,则甲乙丙三人花的钱比是: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5~97 题: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第 95 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李某分别欠甲乙丙三人3 万元,5 万元,8 万元。李某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他们都签订了抵押合同。甲签订合同的时间为5 月3 日,乙在4 月1 日签订抵押合同,丙于3 月2 日签订合同。其中甲办理了抵押登记,乙丙未办理。若李某到期不偿还债务,该汽车被拍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合作完成一纪实小说,甲想将作品交某杂志社出版,乙同意,丙则以该杂志社过去曾拒绝其其他稿件为由反对。那么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根据刑法规定,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_____。
8、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个餐馆,甲欲退出合伙,三人签订协议甲对此前所有债务不再负责,该餐馆债权人丁不能再找甲
大一新生张美,王丽和李丹三人打算参加学校社团,他们要么选择环保协会,要么选择动漫社。如果张美选择环保协会,那么王丽就选择动漫社;张美选环保协会或者李丹选环保协会,但不会两个人都选择环保协会;王丽和李丹不会都选择动漫社。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51.某单位五个科室间举办拔河比赛,每两个科室之间最多比赛一场。其中甲、乙、丙、丁科室分别参加了4、3、2和1场比赛,问已经进行了多少场比赛?
某单值派甲、乙两名选手组队参加乒乓球比赛,其中甲每场比赛均有40%的可能性获胜,乙每场比赛均有70%的可能性获胜,现安排甲参加1场比赛。乙参加2场比赛,总计获胜2场及以上即可出线,问该单位代表队出线的概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