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装眼镜的垂直向顶焦度绝对值为2.25至8.00D,光学中心垂直向互差允许偏差为≤()。
配装眼镜的垂直向顶焦度绝对值为大于等于8.25D,光学中心垂直向互差允许偏差为≤()。
配装眼镜的垂直向顶焦度绝对值为1.25至2.00D,光学中心垂直向互差允许偏差为≤()。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4.25至6.00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6.00D和≤9.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批量生产的老视眼镜加光+1.00D,双侧顶焦度互差不得大于()D。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0.50至1.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双焦眼镜近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2.12-1.50×180,远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4.37-1.50×180,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双焦眼镜近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0.75-1.75×180,远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1.75-1.50×180,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国标多焦点眼镜的附加顶焦度子片顶焦度≤4.00D的允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12.00D和≤20.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9.00D和≤12.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柱镜顶焦度绝对值 2.25D 的配装眼镜,国家标准规定其轴位允偏差为± 60.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2.25至4.00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辅助镜片与双焦眼镜近用基准点的复合后顶焦度为:-3.37-1.75×165,辅助镜片与双焦眼镜远用区的复合后顶焦度为:-5.87-1.75×165,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1.50至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按国家标准规定,10.00D的配装眼镜的光学中心的垂直互差允差为()。
配装眼镜单侧光学中心水平允差范围均不得大于光学中心水平方向允差范围的1/2()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1.50至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按国家标准规定,大于6.25D的验光处方与定配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可允许偏差为2mm。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大于6.25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项焦度值>20.00D,每主子午面项焦度允差为±0.25D()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