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装眼镜的垂直向顶焦度绝对值为大于等于8.25D,光学中心垂直向互差允许偏差为≤()。
配装眼镜的垂直向顶焦度绝对值为1.25至2.00D,光学中心垂直向互差允许偏差为≤()。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4.25至6.00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验光结果为(),验光镜片至角膜前顶点距离为12mm,则该隐形眼镜度数是-8.00D。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6.00D和≤9.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0.50至1.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采用常规的屈光检查方法进行屈光定量,结合角膜中心曲率的测定值进行适应证综合分析,II类适应症,球镜焦度-5.25D~-8.00D顺律散光焦度≤-1.25D或逆律散光焦度≤-2.25D
镜眼距为12mm顶焦度为-10.00DS的矫正镜,改配隐形眼镜,顶焦度为-11.75DS。
双焦眼镜近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2.12-1.50×180,远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4.37-1.50×180,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大于6.25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双焦眼镜近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0.75-1.75×180,远用区前顶焦度处方为:-1.75-1.50×180,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国标多焦点眼镜的附加顶焦度子片顶焦度≤4.00D的允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12.00D和≤20.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9.00D和≤12.00D,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允差为()。
柱镜顶焦度绝对值 2.25D 的配装眼镜,国家标准规定其轴位允偏差为± 60.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2.25至4.00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辅助镜片与双焦眼镜近用基准点的复合后顶焦度为:-3.37-1.75×165,辅助镜片与双焦眼镜远用区的复合后顶焦度为:-5.87-1.75×165,则眼镜的近附加光度为()D。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1.50至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1.50至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
配装眼镜的水平向顶焦度绝对值为大于6.25D,光学中心水平向允许偏差为()
国标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项焦度值>20.00D,每主子午面项焦度允差为±0.25D()
配装眼镜的柱镜顶焦度绝对值为>2.50D,柱镜轴位允许误差为±()